近年空气能热水器兴起,主要打节能牌,将一些数据写在宣传单位上,将众多热水器品类的节能属性做了所谓的横向数据对比,得出其他热水器要么不节能(指储水式电热水器、即热式电热水器等),要么有安全隐患(指燃气热水器等)的结论,从而达到给自己脸上贴金的目的。但空气能热水器的这种产业论调,先后受到其他品类的反击。
先是有中国燃气热水器之父之称的广东神州燃气用具有限公司,在2011年3月份上书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反不正当竞争综合处,对空气源热水器(又称空气能热水器)产业对燃气热水器产业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进行投诉。
近日,来自美国速热式电热水器的巨头格林姆斯公司,也对热水器的节能提出自已的观点,批驳空气能热水器不实的节能论调。由于格林姆斯公司是全球第一台速热式电热水器生产者,其观点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在江苏常州召开的"中国速热式电热水器创新峰会"上,格林姆斯电器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刘付志成先生发表了来自美方的观点,他认为空气能热水器并不像空气能产业所说的那样节能,而且盲目发展空气能热水器是一种更大的能源浪费。
刘付志成认为,目前中国几大热水器品类包括空气能等都有自己的市场,有的专注于城市,有的专注于农村,有的适用于小户型,有的适用于别墅等大户型,目前空气能热水器在推广过程中使用的宣传方法,是不讲科学、不讲诚信的。
刘付志成凭借对部分技术的了解,反过来认为空气能本身也有很多的弊病,与其攻击其他品类不节能的空气能热水器,不如自己反思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节能。这其中有四点引人注目:
其一,空气能能效比(COP)存在计算上严重偷换概念。目前空气行业能鼓吹的COP4.0甚至5.0的计算是用产出的热量值直接去除以所消耗的电能,忽略了空气中所蕴含的能量,以及在空气能热水器在使用过程所损耗的功率,实际的计算法则应该是热量去除以(空气本身中蕴含的能量+空气能热水器运行耗能+电能),只有这么算出来才是得到真正的能效比。空气能企业故意无视这两项消耗,违反了能量守恒定律,使得最后计算出的COP大大高于常理,实际是欺骗消费者。
其二,空气能热水器存在能量大量浪费。空气能热水器水箱都在150公升至300公升,这么多的热水一般家庭不能马上使用,因此存在保温耗能。长期保温的热水极不卫生,会导致水箱滋生细菌微生物等,直接沐浴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
另外空气能热水器水箱产品体型非常大,一般光水箱就要占到2-3平米的大小,一般的家庭是根本容不下这个庞然大物的,即使是有条件的,要耗费这么大的空间置办这样一个水箱,也是对居室空间的巨大浪费。
其三,空气能热水器适用区域太小。空气能热水器在零下8度就不工作了,零下8度的地区为长江以北,这等于一半个中国的冬天不能用空气能热水器。勉强便用靠电辅助加热,这一项就比其他电热水器更耗能。通过数据分析,空气能电辅助加热情况下耗能竟然高于一般认为的耗能大户储水式电热水器。
其四,空气能热水器制造要耗费大量的不锈钢板材和铜材,是一个绝对的先天性耗材的产品。
因此,真正节能的热水器应该有以下特点--实打实的能效比,真正给消费者省电省钱;外观小巧,节省空间同时也节省制造成本;快速、高效,即开即用,节省水资源。具备这三大特点才有资格称得上节能热水器,按照这个标准,目前市面上能够符合这三大标准的只有三大热水器品类--速热式电热水器、即热式电热水器以及燃气热水器。 |